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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发生了一件很是令人感到郁闷的事,虽然它已经存在很久了,但是今天终于爆发了。
事情讲来其实还是缘于“利益”两个字。终究,有人为了它,失去了做人的诚信及信用,甚至露出了商人的本质--奸、巧。
很早以前就想把目前正在经营的店铺转让出去,于是在2007农历年底贴出了“本店转让”宣传。陆陆续续的,也有人来问了。当时的想法是如果对方马上开店经营的话,在春节期间还是可以赚一些的,所以在价格上面没有怎么优惠。不过有一个人已经同意连货带店一起接收了,只是房东没有签合同而已。
隔壁的那位店主看到我的店准备要盘出去,于是就说他要了,只是得等到春节后,到时给个盘空店的钱。虽然钱并没有前面的那个人的多,但是考虑到这个店主与我一个亲威的关系还不错,而且我们邻居已经两三年了,应该不会有事的。
谁知等到春节过后,他的一句话,害得我们几天没有睡好觉,他说,没有合同我是不会接收的。
话是这样说,但是他却在背后去找了房东,说如果我的店要盘给别人的话,不能跟我签合同,意思是说店他是要定了,而且还要完全免费的。
都怪这个世界,为了利益,有的人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;
都怪这个利益,为了金钱,有的人已经完全失去了信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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